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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渭政办发〔2023〕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华山景区管委会:

《渭南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渭南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市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加强推动渭南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为建设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立法项目

(一)力争在本年度制定出台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2件)。

1.《渭南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起草)

2.《渭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起草)

(二)配合市人大完成的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3件)。

1.《渭南市海绵城市建设条例》

2.《渭南市桥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3.《渭南市养犬管理条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对立法工作领导。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立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方向。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凡需由市委研究决定的重大立法事项,以及立法中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要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

(二)严格遵循立法工作程序。要严格依法立法,确保立法符合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符合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要严格落实调查研究、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各项立法程序,在法规规章起草、论证、审查等各环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开门立法,不断拓宽公民参与立法渠道,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切实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计划的执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加强沟通协调,推动立法工作提质增效。项目起草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严格时间节点,加强经费保障,确保按时完成立法任务。市司法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跟踪立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指导解决立法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推进政府立法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