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风险防控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为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按照《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陕应急函〔2025〕205号)要求,结合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全市油气储存、工业气体充装、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企业。
二、重点任务
(一)油气储存企业。1.持续完善四个系统。大型油气储存企业应配备气体检测报警、紧急切断、视频监控和雷电预警系统;中小型油气储存企业应配备气体检测、紧急切断和视频监控系统。2.落实三类包保责任。除日常履职检查外,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每半年、技术负责人每季度、操作负责人每周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要求。3.对标自评和深度评估。有关县市区要督促辖区内油气储存企业落实年度自评要求,动态更新企业风险等级,形成自评报告和问题隐患清单,5月底前将自评结果录入“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省级、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每三年分别对大型、中小型油气储存企业开展一次深度安全评估。年度自评和深度评估要对照《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2025年修订版)》进行,评估发现的问题隐患,有关企业要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4.发挥智能化管控平台作用。大型油气储存企业要持续优化管控平台功能,加强平台应用,发挥平台作用,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推动有条件的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建设雷电预警系统和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
(二)工业气体充装企业。有关县市区要督促辖区内工业气体充装企业落实年度自评要求,动态更新企业风险等级,形成自评报告和问题隐患清单,5月底前将自评结果录入“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各县市区每三年对辖区气体充装企业开展一次深度安全评估。年度自评和深度评估要对照《工业气体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试行)》进行,评估发现的问题隐患,有关企业要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对高和较高安全风险等级企业,要加快推动风险降级。
(三)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企业。1.对标自评和深度评估。有关县市区要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企业落实年度自评要求,动态更新企业风险等级,形成自评报告和问题隐患清单,5月底前将自评结果录入“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各县市区每三年对仓库储存企业开展一次深度安全评估。年度自评和深度评估要对照《仓库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试行)》进行,评估发现的问题隐患,有关企业要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2.强化重大风险防控。10月底前,将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企业关键信息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特殊作业管控等场景,提升信息化管控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经营许可。实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集中统一配号”。督促有关企业及时更新完善“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信息,重点对企业经营方式、储存设施以及持有经营许可证的生产企业的储存设施进行甄别,规范信息填报。
(二)专题宣贯培训。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结合本辖区危化品经营企业实际,做好《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2025年修订版)》《工业气体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试行)》《仓库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试行)》宣贯,指导企业抓好落实。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日常检查力度,提升检查质量和水平,推动企业落实重点工作要求,按期完成工作任务。要严厉打击经营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督促相关部门压实打非责任,健全打非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要重视非法经营举报线索,坚决做到“有举报,必核查”,对发现的经营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