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渭南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建议》(第1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基础条件标准化。印发《渭南市心理健康教育促进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严格依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全面建成标准化心理辅导室,针对性加强心理健康教师招聘补充,确保配足配齐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目前全市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覆盖率达 99.48%,基本满足学生多样化心理健康辅导需求。通过新任教师招录、转岗培训和全员育人导师制,确保每校至少配备 1 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
(二)课程设置体系化。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导各中小学校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发挥课堂教学和班团队会主渠道作用,统筹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开展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心理健康教育。目前各中小学校均开设心理健康课程,每班每两周至少1个课时,通过心理讲座、主题班团队会、团体辅导等多途径、全方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三)预防干预动态化。印发《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三个一”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学校构建“学校-年级-班级”三级预警网络与危机干预流程,每学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和初高中学生开展一次心理健康筛查,建立学生成长信息记录。2024-2025学年我市累计筛查学生263,342人,占比65.7%。
(四)关心关爱常态化。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教育关爱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关爱帮扶机制,重点关注留守、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确保“一生一册”建立健全相关档案,做到“日谈心、周辅导、月家访”。目前我市在册留守儿童全部建立“一生一师、一生一案”帮扶包联制度。我市残疾儿童应安置人数760人,普通学校就读347 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202人,送教上门211人,义务教育安置率100%。
(五)家校共育经常化。在每个县市区设立了1-3个“家庭教育大讲堂”,每学年举办5次以上有较大反响的“家庭教育大讲堂”活动;深化“大家访”活动,各中小学校每学年至少开展 1 次覆盖全体学生的家访活动。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每学期针对家长开展不少于4课时的专题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活动。同时联合卫健委印发了《关于开展未成年人“阳光成长”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组建 113 人的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团,常态化深入学校开展“阳光成长”系列活动。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联系,提高家长对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视程度。
(六)示范引领典型化。印发了《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建设工作方案》(渭教基〔2025〕9 号),计划2025年在全市范围内建设200所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和渭南师范学院签订《教育合作协议》,由渭南师范学院与市教研所组建28人专家团队深入建设学校进行指导提升,形成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促进我市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七)法治教育经常化。联合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为全市中小学配备了法治副校长461名。各县市区和学校积极开展 “三官一律” 进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开展法治讲座等活动2千余场。
二、下一步工作
结合贵单位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继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一是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长效机制建设,加大专职心理健康教师招聘及转任力度,统筹补充专职心理健康教师队伍人数。二是积极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式,健全教育关爱帮扶机制,加强教育关爱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学校全面落实每班每两周至少 1 个课时心理健康课及每学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和初高中学生开展一次心理健康筛查。三是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合作机制,开拓多种途径,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建设。积极对接卫健等部门,开展面向全体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宣传、讲座等活动;开展定期培训指导、“面对面交流”活动;吸纳社会和学生家长等力量加入心理健康教育队伍,促进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构建深度融合、良性互动的合作体系,为学生的全面发展保驾护航。
渭南市教育局
2025年9月2日
(联系人:党骅 电话:2930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