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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发展规划、部署和指示。

2、组织开展对全市民族和宗教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全市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性建议和意见。根据市级立法权限,起草民族宗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与监督执行。

3、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

4、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5、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少数民族工作;协助拟定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督促检查规划实施情况。负责组织全市民族宗教干部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工作。

6、按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工作,承办相应事宜。

7、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8、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9、指导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

10、推动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11、依据政府公布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主要将做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1、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贯彻落实中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2、认真做好2017年少数民族项目资金监督实施和绩效评估工作,积极向省民委争取2018年少数民族项目资金,不断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3、加大清真食品的监管力度,做好重要节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的检查整顿,确保清真食品安全。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公民民族登记管理办法》,做好全市民族成份更改工作。

4、按照《陕西省穆斯林出国朝觐网上报名排队办法》,扎实做好朝觐人员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朝觐活动安全有序,实现零散朝觐“零目标”。

5、继续保持对乱建滥建寺观教堂的高压态势,加强对佛道教场所的规范管理,按照“四个一批”进一步深化治理乱建庙宇专项工作成果,推进全市佛道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

6、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的审核审批管理工作。

7、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继续推进宗教教职人员年审备案工作。

8、按照“抓早防激化、抓小防扩大”的工作思路和“信息灵通、快速反应、准确定性、依法处理”的工作要求,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9、加大信息撰写和报送力度,注重提高信息质量,继续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民族宗教管理网络,灵通信息,反应及时,处置稳妥,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10、做好包村、创文、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在职人数

退休人数

离休人数

1

渭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行政

财政全额拨款

15

0

0

四、部门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1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档案柜2组、电脑2台、打印机2台、碎纸机4台、铁皮文件柜3个;未安排购置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

五、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65.70万元,均为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度相比增加84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和专项业务经费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2017年度财政预算拨款收入由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拨款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两部分构成,其中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拨款241.30万元,比去年增加5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24.40万元,为今年新设立的支出科目。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基本支出拨款151.30万,比去年增加24.6万,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长;专项业务经费支出拨款90.00万,其中“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012399)拨款7.00万元,“宗教工作专项”(2012404)拨款71.00万元,“其他宗教事务支出”(2012499)拨款12.00万元,合计比去年增加35万元,预算增加主要为“宗教事务专项(2012404)”拨款增加,其他功能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拨款与上年度持平;今年新增“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大类,其中“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拨款1.80万元,“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507)”拨款22.60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拨款135.7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1.2万元,预算增长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财政供养人员增加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商品和服务支出拨款合计116.6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3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办公费”增加32.4万(其中专项业务经费“办公费”支出增长30.6万),二是增人及车补标准提高以致“其他交通费用”增加5万元,其他各项与上年度相比基本持平;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4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按比例提高;其他资本性支出2.0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计划采购一批办公设备。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拨款265.7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84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和专项业务经费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其中人员经费147.1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43万元,公用经费28.6万元,较上年度增加6万元;专项业务经费9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35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共计15.1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50万。其中,因公出国(境)5.00万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4万,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规范公务用车事项;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减少0.1万,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压缩接待次数和规模。

5、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运行经费预算28.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万元,增长26.55%,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增加。

6、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2.00万元,均为政府购买货物预算。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民族事务支出: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3、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其他民族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5、宗教事务支出: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6、宗教工作专项支出: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7、其他宗教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宗教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补助。

七、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